
依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全面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院官网、OA办公系统、“两微一抖”等为主体信息平台,强化信息发布、解读、舆情回应,不断提升公开实效,确保《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到位。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包括信息公开网在类的各类网站和其他网络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共 1477条次,其中通过学院官网公开62条次,通过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公 206条次、发布校内文件203条次、发布校内通知80条次,通过组织部和人事处等部门主页或微信群发布干部人事信息25条次,通过学院新闻网发布信息375条次,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3条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27条次,通过招生网发布信息63条次,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平台发布国际化信息和交流项目等3条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方式和途经
1.网络与新闻媒体方式:学院官网、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微博、“共院青春”抖音、学院“OA”等。
2.传统媒介平台:校报、校园广播站、年鉴、学生管理手册、会议纪要、简报、各类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等。
3.会议及文件形式:全院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座谈会、辅导员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等会议和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公文,及时传达学院信息。
4.其他方式:学院设立院领导接待日,定期接待来访人员,对外公布信访举报电话,以进一步畅通社会各界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通过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清单》所列事项的情况。学院通过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统一进行信息公开清单事项的公开,并严格按照清单中事项的具体条目设置了对应栏目。信息公开清单各事项对应栏目的链接详见附件。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我院本科计划1724人,实际录取1724人;专科计划2200人,实际录取2200人,专升本计划800人,实际录取789人。2023年3月组织了单独招生考试,报考人数750人,参考人数686人,实际录取686人(包含在专科计划及录取数中)。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及信息内容均已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招生处官方抖音号、阳光高考网平台进行了公示及公开,2022-2023学年共公示49篇相关信息及文件。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截止2023年8月31日学院资产总计:310,960,417.03元,负债合计:86,053,587.37元,资产负债率27.67%。学院收费严格遵守各级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收费标准做到绝对公开透明,分别在学院官网、教学楼宣传窗以及录取通知书中作为重要信息予以公开。
4.干部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干部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为人才招聘信息的发布以及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等各类人才项目等。主要采取了学院官网、人事处二级网站及有针对性的在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详细介绍了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公示人员录用、人员聘任等情况。在发布招聘信息的同时,向教职工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反馈的渠道,主要有人事处工作邮箱、招聘专用邮箱,人事处办公室电话等。通过OA发布院内中层干部岗位竞聘通知、院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在干部考核任免过程中主动接受院内相关部门以及广大师生监督,确保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各项工作公开、透明。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完成我院人才招聘计划、职称评审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各类重点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保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22-2023学年,学院未收到提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2022-2023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平移情况良好。
五、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情况
2022-2023学年,学院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等信息。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不够健全;二是各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足,对创新性栏目公开不够充分。
下一阶段学院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各单位工作体制机制,统筹协调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推动制度建设。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评机制,提升各单位主观能动性,采用奖惩结合的形式推动创新性栏目公开,全方位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