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1/10/2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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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形成本学年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和受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加强各部门统筹联动,强化信息发布、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开实效,确保《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落实到位。
(一)坚持目标导向,及时推进信息公开。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设立专门部门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公开事项及时间安排,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及时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由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定期开展主责监督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对于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
(二)创新工作载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有效利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学院OA、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职能处室、各系(部)网站和院长信箱、书记信箱、纪委信箱等各类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校报、文件、简报、简章、学生手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等纸质资料和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介进行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深入开展“书记与学子面对面”“院长与学子面对面”活动3次,教师恳谈会和辅导员座谈会各1次,面对面回应师生关注的焦点问题。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完善由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具体负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结合学院实际和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需求,进一步梳理完善《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同时,要求各部门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制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信息动态更新,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
2020-2021学年,学院通过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其他网络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共1399条次,其中通过发布院内文件106条次,发布院内通知59条次,发布各类会议纪要73条次,通过学院新闻网发布信息199条次,通过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0条次,通过院内各职能部门、系(部)发布信息612条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与途径
(1)网络与新闻媒体方式:学院主页(包括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纪委信箱)、各职能部门主页、各系(部)主页、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学院各部门所运营微信公众号、学院“OA”等。
(2)传统媒介:校报、校园广播站、年鉴、学生管理手册、会议纪要、简报、各类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等。
(3)会议及文件形式:全院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恳谈会、辅导员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等会议和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公文,及时传达学院信息。
(4)其他方式:学院设立院领导接待日,定期接待来访人员,对外公布信访举报电话、以进一步畅通社会各界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2.《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公开情况
学院通过信息公开网站统一进行信息公开清单事项的公开,并严格按照清单中事项的具体条目设置了对应栏目。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持续加强在招生、财务、人事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外界监督。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通过学院招生网及时发布《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2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等2类招生章程(简章),按照既定计划及时公布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设立3条线路同时接听考生、家长咨询电话;通过招生网站及时公布专升本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及时公布举报申诉方式和途径并接受考生监督,确保各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招生工作中,由学院纪委认真履行招生领域的“再监督”职责,将招生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关键领域”,督促招生就业处严格落实主责监督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对学院各类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对受理的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依规进行核查处置,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制定公布《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更新完善《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资产体制机制。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学院本专科生各类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进一步推动了学院财务信息公开透明。
(3)人事师资信息
通过学院官网公告专栏、信息公开网站、学院OA、人事处部门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学院进校人员情况、重要人事任免、以及各类评奖评优奖励信息,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及任命公示等信息,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出申请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和受到举报情况

学院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广大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学院扎实有效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提升,公开的规范性和主动性得到了加强。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信息公开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清单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强对清单责任单位的指导,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增强信息透明度。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的理念,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发挥信息化渠道的重要作用,对于面向全院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公开公告。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与宣讲,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持续更新中)

详见附件。

序号

公开事项

1

基本信息

(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

招生考试信息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3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4

人事师资信息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5

教学质量信息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籍管理办法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学生申诉办法

7

学风建设信息

学风建设机构

8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9

其他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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